逐渐消逝的彝人“狩猎”日
阿克鸠射出生在昭觉县一个叫瓦洛觉狄的小山寨,他在猎人的猎歌和猎舞中长大。当地彝族人非常喜欢狩猎,他们狩猎,一是爱好,二是除害。从前,山寨中形成了不成文的打猎条款,一直流传直今,尽管现在已不狩猎了,但这种条文却深深地烙在人们记忆中。
在阿克鸠射的家乡,一个彝族男子的成长过程,是他学会打猎的过程。自小彝家男孩就必须养成勇敢不怕吃苦的坚强意志,当他长到十七八岁时,父母就要为他准备一支叫“尼辞”的火药枪。即使是穷人也不例外。
当地人外出打猎,根据野兽的凶猛特性把野兽排为“头猪、二虎、三豹”。也就是说,在所有的野兽中,单行的野猪是最厉害的,被称为“百兽之王”的老虎只能尾随其后,豹子则被排到第三位。如果一个人外出打猎,遇上野猪,最好的办法只能回避。不过当地彝人打猎一般都是集体行动,很少放单。每次外出打猎前,寨中枪法最好、力气最大的,就会被人们选为“首领”,率领其他猎人带上猎狗,浩浩荡荡地向狩猎地点出发。狩猎归来,要吹响号角,吹双号表示打到了猎物,吹单号表示没打到猎物。
每次打到猎物回寨中,大伙就聚在一起,把猎物和猎枪放好,举行剥皮仪式。先请有经验的老猎手唱猎歌,然后大伙就围着猎物边唱猎歌边跳猎舞。“猎物啊,猎物,我们本来是不想打你的,但是谁叫你把我们的荞麦、燕麦做了窝,谁叫你把我们的牛羊做了粮……”歌唱完后,大家就动手分肉。第一枪打到猎物的,除了皮和头外,还有和大家一起平分的一份肉;第一枪没有把猎物打死,打了第二枪的就得到四条腿内骨和一份平分的肉;而其他人就没有这种特殊待遇了,当然猎狗也和人一起平分肉的,这是彝族人自古流传下来的规矩。彝人有句俗语,“头年猎肉分不均,来年找猎无人跟。”如果不这样,以后就会很难打到猎物。
不过,据阿克鸠射介绍,随着森林减少,野兽逐渐消失,加上禁猎和打工潮的影响,现在,寨子里的人都不再打猎了,也没有一个人会唱猎歌和跳猎舞了。有的只是每年羊月彝族男人节时,寨子里每户族人都要凑钱,买头家畜过一个“狩猎”节日。